商标申请人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黄石润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商标申请人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商标申请人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作者:黄石润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15 08:52:48

关于黄石商标注册费用问题,国家商标局对于个人注册的商标会收取300元的费用。此外,如果你是代理注册的话,除了商标局收取300元费用之外,还要另外收取一定的代理商收取服务费。

有了整体的商标注册费用之后,肯定会有一些小伙伴会问到“商标注册有哪些好处呢?”关于好处方面那肯定是有的,不然会什么国家会提别注重商标问题呢?下面就给大家说说商标注册的好处有哪些:

1、便于消费者认知、认牌购物。

2、创建品牌、抢占市场份额。

3、商标受到法律保护。

4、可以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5、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必须要的条件。

6、工商局可以通过商标的管理来管理监督商品和服务质量。

最后一点,国家商标局发布初审公告之后,大约1个月的时间你就可以领取注册证了。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那一日算起三个月之内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的或者是提出的异议经过国家商标局的裁定判定为不成立的,那么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关于这一点,希望大家能够特别注意,因为小编之前见过很多不注重此方面问题,最后引发诸多问题的事件。)

商标查询有两种方式:

商标申请人可以发函查询,即提交《受理通知书》复印件或《已缴纳商标费收据》复印件和商标图样,并在信中注明查询项目、企业名称、联系人和通讯地址,加盖公章。查询变更、续展、转让、补遗申请的,还应当注明原黄石商标注册号。商标局查明结果后,应当及时函告查询人。

一、商标申请人可以函询,即提交《受理通知书》复印件或者《已缴纳商标费收据》复印件和商标图样,并在函询中注明询价项目、企业名称、联系人和通信地址,加盖公章。查询变更、续展、转让、补遗申请的,还应当注明原商标注册号。商标局查明结果后,应当及时函告查询人。

二、商标申请人可以前来查询,即查询人在商标申请后,在商标注册大厅查询窗口填写《查询表》,提交受理通知书或已缴纳的商标费收据复印件和商标图样。查询变更、续展、转让、补遗申请的,还应当注明原商标注册号。商标局受理商标查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查询人可以自行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查询结果;三日内未发现查询结果的,商标局应当在查询结果出来后函告查询人。在研究了商标查询的方式之后,让我们来看看商标申请人应该注意的四大问题:

(一)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提交后,如商标申请人已按规定补正或者变更,或者有其他情形,请一并说明,以便查询。

(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向商标局提出查询申请商标注册公司。

(三)对异议申请、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三年内未使用注册商标的注销申请不予查询。

抢注行为的法律分析:从法律上分析抢注,我们首先要讨论什么是抢注,抢注,抢的是什么呢?我们分析以上五种抢注的法律形态,可以看出抢的是两样东西:一抢的是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或别人的名字(已享有的权利),二抢的一些热点词汇(还未享有的权利)。抢过来干吗呢?

抢过来黄石商标注册。抢注的抢还有抢先的意思,那么抢注商标其实就是将别人的商标或者一些热点名词抢先注册为商标的行为,抢先别人一步注册商标,这个行为是没有任何法律上问题的,抢注行为是否合法,主要看抢的是什么东西。抢的是别人已经有的商标,主要体现在第一和第二两种形态中,商标是要受地域限制的,一般来讲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在美国没有注册就不受美国法律保护,反之国外的注册商标在中国没有注册同样不受中国法律保护。

既然在一国注册的商标在其他国家不注册不受保护,那么这个商标在其他国家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这种使用当然包括将这个商标注册为商标(当然,这里说的是一般的情况,如果这个商标是驰名商标或者这个商标是个图形或者还包含其他的权利在里面,这些情况除外),别人当然可以抢先在你之前去注册。这种商标注册抢注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如果涉嫌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情况,法律给予当事人充分的救济途径,任何人都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如果将别人的名字抢注为商标,这种行为法律一般都有禁止性规定,即使不小心获得注册,权利人也可以在一定时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将该商标无效掉。第二种抢的一些热点词汇,这些热点词汇包括热门事件、名著以及热播的电视剧、电影中人物名字,甚至是一些比较有人气的电视栏目的名称。这里我们来说说倍受关注的用中央台的栏目名称注册为商标的行为,中央台非常六加一,以及中央一套等很多栏目的名称被别人抢注为商标。

为此很多人为中央台打抱不平,这些栏目的名称是中央台自己取的,经过中央台的努力使其成为一个有名的名称。但是我们想想中央台如果要阻止别人将这些名词注册为商标,法律依据是什么呢?唯一可以往上靠的是著作权,栏目的名称是否享有著作权呢?我国的法律目前还没有这么完善的保护。再说中央台是作为栏目名称使用,别人是作为商标使用,两者互相不构成冲突。有人说别人用这个栏目名抢注为商标,是因为这个栏目名称很有名。

这有什么不可以呢?因为你有光芒,别人才会来找你照耀,我被你照耀,对你却没有影响,不过是借光而已,中央台完全没有必要为阻止别人借光而将自己的光芒想方设法封闭起来,仅供自我欣赏,那未免太小家子气。知识产权早被当成一种商务手段,国外公司将国内著名商标抢先到国外注册,一般注而不用,用微不足道的注册费轻易将我们的产品阻挡在国际市场之外。而国内企业将国内著名商标抢先到国外注册目的是想要国内企业支付一笔高的赎金,或者索要代理权等。

我们既然无法阻拦国外企业的抢注行为,又凭什么对国内企业的抢注行为进行指责?商标抢注,更多的是体现抢先的意思。市场经济的法制精神是合法地赚取一切利润,只要在法律规定不违法的范围内,商标注册人们可以自由地从事一切活动,尽管这些活动与民众普遍的道德观念有很大的冲突。市场经济环境下,竞争是自由的,竞争的结果自然是快鱼吃慢鱼,思想意识落后、行动迟缓,其商机当然要被别人抢占。

与主流看法相反我觉得对这种行为还值得赞赏,在我国的企业商标意识淡漠,70%的企业没有注册商标的背景下却有这么一群人,他们熟悉《商标法》的规则,从别人的蒙昧与迟钝中发现了商计,我们要夸这人有头脑,为什么要去制止,又凭什么去制止他们呢?

鲶鱼喜食沙丁鱼,人们在运输沙丁鱼的时候偏偏要放进几条鲶鱼,在鲶鱼的进攻下,沙丁鱼当然会被吃掉一些,但是沙丁鱼在为生存的奔突中成活率反而大大提高了。那么就让这些抢注商标者成为鲶鱼,让他们发挥鲶鱼效应,搅动我国企业混沌的商标意识。当然会有企业为此付出代价,但是在国际化进程中,我们的企业会避免更大的损失。

自从公司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推行了一系列的宽进严管措施,其中包括企业年报、认缴制度等等,打破了传统创办企业门槛过高、办理流程繁琐等禁锢,激发了创业这创业的激情,增加了市场活力,但与此同时,在这种宽松的背景下,公司若使用虚假信息登记,将会加大企业的惩戒力度。若企业使用虚假信息登记,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造成企业信用污点。

据了解,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将会有以下严重后果:经营异常状态满3年将被列入国家级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异常经营状态满5年将会被永久载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特区规定);不得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受到政府部门联合惩戒等。接下来,会对有信用污点的商事主体和相关责任人扩大惩戒范围,充分发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在提升社会信用水平上的促进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在登记时提供的地址不够清晰,没有具体到门牌号致使无法联系,也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另外,没有按时年报的企业也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社会公众可在信用网随时查询企业经营状态,也可以通过微信的城市服务中政务办事一项一键查询。进行公司注册,若冒用他人身份登记,情况属实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成本很高。而从另一方面来看,广大市民也要提高警惕,不要随便泄露身份信息并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

此外,商改亮点之一就是创造性引入社会公众已普遍应用的银行U盾和个人数字证书来作为办理网上注册登记的工具,包含电子签名、密码及身份认证三项功能,使得U盾和数字证书也是重要的身份凭证,但部分民众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不强,出借、出售个人U盾和数字证书给别人办理登记注册,被不法分子利用,希望大家引起重视,不要随意出借、出售或丢弃。如果身份被冒用,不仅影响个人信用等级,还可能引发巨额债务和其他纠纷,给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困扰。

公司注册有关人士表示,为了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下一步将在商改计划中拓宽与企业联系的方式和渠道,企业必须指定专人作为企业联系人,并填报身份证号,负责法律文件及信函专递的接收、依时提交年度报告及公示企业信息等工作。建立企业登记承诺制,提高企业守信意识,对于失信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加强信用约束和惩戒。工商改革之后,公司注册更加便捷简单,有些流程被省去,为广大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创业环境,与此同时,广大市民仍需注意,在公司注册流程进行中,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走,不能逾越工商政策红线。

 

版权所有:黄石润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